国务院通过抗旱条例草案 明确不同等级抗旱措施

  发布时间:2009/2/14 10:03:14 点击数:
导读: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1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草案)》。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明确了不同等级旱灾发生时的抗旱措施。  会议指出,干旱灾害是我国的主要…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1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草案)》。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明确了不同等级旱灾发生时的抗旱措施。

 

  会议指出,干旱灾害是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经济发展和用水需求增长,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日益突出。为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抗旱条例。

 

  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来源: 中新网

上一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下一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