幺宁:律师队伍不是“字纸篓”

  发布时间:2017/7/25 15:26:34 点击数:
导读:2017-03-19严如春律师对“幺宁”的争议,大多集中在外部,集中在我们是否欢迎她加入律师队伍,我们长三角刑辩中心经充分讨论,认为幺宁能否做律师不在外部而在内部,关键是“幺宁”自己的内心,她有没有用一个律师的标…

2017-03-19 严如春律师 

对“幺宁”的争议,大多集中在外部,集中在我们是否欢迎她加入律师队伍,我们长三角刑辩中心经充分讨论,认为幺宁能否做律师不在外部而在内部,关键是“幺宁”自己的内心,她有没有用一个律师的标准衡量自己?!

在法庭上,身为国家公诉人的幺宁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娼”。幺宁此举被公认为缺乏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有报道说“在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幺宁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全市‘打黑除恶’案件总数近一半”;有观点认为,薄王时期的涉黑案完全是对民营企业家杀猪式的屠杀和无情的掠夺。李庄案只是一个偶然因素,把幺宁之恶网红于天下。我们可以想象,幺宁在那些冤假错案如涉黑案公诉中的表现,是如何以“公诉人”“人民检察官”的名义迫害民众和糟蹋司法正义的。

成克杰、慕绥新、刘金宝都提出过:“能不能向中央反映一下,什么官也不要了,做老百姓行不行?”公检法人员不能因自身问题,就往律师队伍里跑。律师队伍不是“字纸篓”,以尚法、公平、正义为主流的律师队伍,也应坚决排斥这样的人。

作为一名资深法官,一个执业近十年的律师,我个人认为: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任何时候都应坚守自己的职业伦理,保持一名法律人的应有节操。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在位的时候心里如果能装着法律,他就可以在日后想做律师的时候做一个好的律师;而一旦突破良知的底线,别说做律师不行,什么职业都不合格。曾经有一名贩毒人员的家属请求我帮其传递信件,并给出较高的律师费,我拒绝了,后一位律师接受了,却被警方调查了;做法官受到的压力和诱惑更多。职业伦理是所有法律人的底线,司法正义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司法环节中每一法律人的坚守,“仰俯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人的基本良知永远是法律的最高原则。

贪官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的时候,大都要敷衍几句忏悔的话,但很少有贪官向老百姓忏悔。作为一名法律人士,幺宁当然知道自己的行为错误,也知道错在哪里,但她自我反思、自我检讨了吗?为什么不能当众认错? 一个缺乏道德勇气的人,一个不敢正视自己的人,注定是不可救药的,这也许正是贪官们从来不愿向百姓忏悔的原因所在。

真正的忏悔不是挂在口头上的,而是心灵的一种自我折磨、净化和升华。忏悔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道德义务!


严如春,江苏省盐城市人,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曾任大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为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盈科长三角刑辩中心执行主任,苏州市、姑苏区刑辩委员会委员,个人被记二等功一次,获姑苏区第一届“优秀代理词(辩护词)”二等奖,姑苏区首届律师辩论大赛优胜奖,2014年度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领域优秀律师;2015、2016年度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16年苏州市姑苏区“法润姑苏、以案释法”优秀案例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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