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参政“生力军”

  发布时间:2007/3/10 21:16:24 点击数:
导读: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向“两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增加一些新的界别,譬如律师界别,以听取更多群体的心声。伴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律师参政”正日益成为公众的关注热点。  舒安娜提交的提案建议,合理调…
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向“两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增加一些新的界别,譬如律师界别,以听取更多群体的心声。伴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律师参政”正日益成为公众的关注热点。 

  舒安娜提交的提案建议,合理调整政协界别,增加律师、金融、社会保障界别等新的界别。其实,近年有关增设律师界别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亦曾建议,不仅需要在政协中增加律师的界别,而且可以适当增加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名额。 

  利用专业走进仕途 

  为什么律师受到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青睐?张燕代表的议案给出了充分理由:“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具有专业优势,对法律制定及修改,均能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从事律师职业的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中对社会各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接触多,由律师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或社会问题,往往看得比较准。同时,律师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上非常敏感,对政策看得比较透,而且这个职业的使命是热衷于社会公益,具有很强的正义感,律师的工作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市场规则的正常运行。在我看来,增加人大代表中的律师名额,对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的立法水平和监督力度是有益的。” 

  有政情观察家指出,中国的律师参政,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律师参政,即律而优则仕,律师利用专业特长和优势,走进体制内的仕途,成为政治决策者与社会管理者。广义的“律师参政”,是指律师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广泛参与各种社会公共事务。从现状来看,狭义的“律师参政”目前还只是初现端倪,而广义的“律师参政”则已有声有色。 

  日常工作已涉参政 

  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日趋多样化,广义的律师参政已普遍存在。全国十佳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表示,律师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律师是否活跃,是体现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试金石”,律师日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参政”。 

  通过各种媒体,随处可见中国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其在商海中沿着法律的轨道行驶,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一些律师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立法活动,有的受托起草立法草案,为国家的立法活动添砖加瓦。一些律师代理当事人及各级行政机关参与了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诉讼和涉外诉讼活动,投身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律师“铁肩担道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律师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接待,为政府排忧,为民众解困。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以专业法律服务解决社会矛盾,有时也会因政府行政失当而成为被动应战的“救火队员”,从而成为法治化、柔性化社会矛盾调节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平息、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与潜在的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必不可少的“安全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不仅如此,部分知名律师与法学家一起,成功转化为公共知识分子。通过“上书”、与媒体互动等方式,传播法治思想,向民众提供一种包括民主、法治、共和及宪政等在内的有别于传统的法律价值观。 

  显而易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中的,正是律师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及其热心社会公益、广泛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与使命。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此前纪念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上,要求律师业界要自觉实践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最切身的利益问题,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不难看出,虽然将律师看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杂音偶尔闪现,但中央决策层因势利导,已充分认识到律师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在本职工作以外的“参政”,也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鼓励。 

  律师及律师业在过去20余年的发展中,地位逐步提高,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一般以为律师只是固守传统诉讼案件的原始模式,但近年来,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空间逐步扩大,律师已摆脱原有的狭隘意义,在中国庞大的律师群体中,相当一部分高素质、高学历的律师,开始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国计民生,并自觉地将自身的发展融入国家、社会发展的时代大潮,参与各种社会公共事务,“律师参政”将越来越成为时代的风尚。 

  何处寻找开门的咒语 

  “律师参政”现象成为神州大地热议的话题,但从整体来说,能参与体制内决策的律师仍是凤毛麟角,除了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与个别“点缀”,律师依旧远离权力中心。 

  全国十佳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分析说,从自由职业者的律师进入体制内作法官的,基本没有,反而每年都有不少人“下海”作律师。 

  在当今中国,虽不乏社会招聘某级官员的事例,但进出体制内外的“旋转门”本质上还未开动。一些“海归”学成归来的人,只能投身于公司企业,除了参加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录取概率很小的公务员招考,基本无法找到进入体制内谋求公职的机会,不少人有“报国无门”之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信息与物质的交流越充分,系统就越稳固,这是系统论与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对一个领域如此,一个国家亦然。 

  可以料想,只有当中国社会开启了“旋转门”,体制内、外人才能够正常进出、流动时,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才能轻呼“芝麻开门”、自由进出于中国官场的“旋转门”,届时也就是“律师参政”向纵深发展之日。 

  带着法律的视角走向政治 

  在“官本位”占主导思维的中国,国人心目中的“律师参政”,应该是律师不仅成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尤其应该成为相当级别的官员,直接参与国家的管理与决策。虽然近年南方发达省份的地方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蔚然成风,有些律师还成为省委书记的“高参”和座上客,各地也有优秀律师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被选任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甚至地方政府副市长,但显然与民众期望的“律师参政”相去甚远。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参政”理应是制度化的而非“点缀式”的,理应是律师可以主动参与,而非只能被“选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认为,在目前的体制下,中国还没有形成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或政府官员的机制。“律师参政”与被人津津乐道的“法学家从政”有根本不同,“法学家从政”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法学家群体实际上是广泛意义上的官僚体系的组成部分,人事任免纳入各级组织部门的考察范围。而律师的定位是从事社会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律师没有上级领导和行政级别,除非组织的特别需要,否则难以进入干部考察任用的体制内循环,而极少数律师被动地、“点缀式”地被选任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副院长或政府官员,毕竟也只是凤毛麟角。 

  “参政”取决于法治进程 

  著名公共行政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因分属不同系统,未来严格意义上“律师参政”前景尚不明朗。但有理想、有抱负的律师在政府、小区等公共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继续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来参政议政,以及成为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雇员”,仍是大有可为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王人博认为,律师通过法律这个视角,与政治相联系。律师与医生、大学教授等,职业不同,但都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一部分。律师是与法律打交道的知识分子,对周围世界有他判断的独特标准。“律师参政”的背后,透视的其实是作为知识分子的中国律师“心存一份良知”,面对社会的不公、不平及对权利的漠视,通过知识与道义的力量,提升社会的实践。 

  全国十佳律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表示,律师想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声誉,获得政府及民众的信任。目前中国律师的整体素质与社会评价尚不尽如人意。在这些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律师之中,相当部分“普世”情怀久远而弥深。很多律师都在思考,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律师参政”能否向纵深发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表示,律师的社会地位与执业保障取决于民主法治进程,律师的形象与社会评价取决于律师自身的不懈追求,而“律师参政”的进程则受社会民主政治大环境的制约,也决定着律师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同时也反作用于民主法治的进程。中国政治生态的特殊性,使目前中国律师只能通过“参政、议政、论政”,点滴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的发展。同时也正是通过律师在执业过程代表利益相互冲突的各方当事人,使社会矛盾得以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公平与正义。 

  “律师参政”现象的备受瞩目,寄托着国人对法治国家的渴望。由于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传统惯性,以及中国律师职业群体自身政治诉求的欲望偏低等因素,虽然少数律师有可能相当层次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但从整体上中国律师仍将远离政治权力中心。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权利保障意识的增强,律师必能深度参与国家决策与社会公共事务,中国“律师参政”的“旋转门”将徐徐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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