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9/4/15 8:44:01 点击数:
导读: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从十二个方面加强民意沟通工作。该《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从十二个方面加强民意沟通工作。该《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是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目标。

    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了该《意见》出台的背景及相关情况:

    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的基本考虑

    人民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同志在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代表座谈时强调,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尺子”、“晴雨表”,把让人民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政绩。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发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就必须广开言路,必须深入了解民意民情。审判执行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只有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才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在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方面下功夫,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自身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从三个方面归纳了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义,强调指出: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民主的关键环节;是发挥好审判执行职能、完善司法公开、优化司法决策、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司法廉洁、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这三个方面意义的归纳,鲜明地勾勒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即: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

    人民法院工作正面临这样的形势:一方面,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强烈,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与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适应,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还不适应,司法体制、保障机制与日益繁重复杂的司法任务还不适应。如何有效解决这些“不适应”,成为摆在全国法院面前的课题。实践证明,畅通渠道,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渠道畅通,则信息充足;信息充足,才能科学决策。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要求不断增加,对法官司法能力、廉洁司法的要求不断增强,对司法决策、司法民主的参与需求不断提高,对司法公开、司法信息的透明度需求不断加大。概括而言,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更高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还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求法官公正、清廉,还期待法官和蔼、亲民。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之下,很多新类型矛盾纠纷反映到司法领域,人民法院需要通过及时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更大了。司法民主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决策的参与。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现有法律框架内的各种制度,如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55681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组织开展增选工作,拟到今年第三季度前,使陪审员数量增加到7万余人。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形式,不断完善司法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的各种机制。如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4次,以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6329人次。确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大法官纷纷到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效果良好。

    (三)人民法院听取意见建议的范围更广了。人民群众的意见通过方方面面反映上来,同时,人民法院也要积极深入下去,听取不同层面群众的意见,不断扩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意见》中专门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确定工作思路、完善便民措施、评价司法效果等工作中,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及时了解最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在今年全国“两会”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特邀咨询员座谈会。“两会”之后,王胜俊院长又专程赴广西听取了当地企业家的意见。很多意见和建议已经转化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决策和工作指导性意见。

    三、人民法院将从十二个方面加强民意沟通工作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及时听取群众呼声,准确把握群众需要,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提出了12个方面的要求:(一)着力构建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二)大力扩展民意沟通的对象范围。(三)改进和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机制。(四)改进和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团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五)改进和完善特邀咨询员制度。(六)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七)健全和创新法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机制。(八)健全和创新司法决策征求意见机制。(九)改进和完善网络民意沟通机制。(十)改进和完善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机制。(十一)健全和创新民意转化机制。(十二)健全和创新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机制。

    落实好上述12项具体工作要求,可以归结为一个落脚点,即广大法官要不断提升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提高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作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王胜俊院长明确提出:“司法能力不仅是一种技能,更重要的是法官要能够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要提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要有对国情、对社会、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依据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只有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看法和需求,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真正做到胜败皆明、息诉止争、案结事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尊重。

    四、加强民意沟通工作重在实践、务求实效

    当今经济生活和思想文化日趋多元化,人们越来越重视信息的交流和心灵的契合。而民意的有效沟通则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必须注重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此项工作,摆正位置、以身作则,切实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切实将社情民意及时转化为司法决策的重要指导和参考依据。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要认真积累经验,及时总结各种好的做法,注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依法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决策。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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