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台就业新政 失业1年者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发布时间:2009/4/2 15:29:19 点击数:
导读: 哈尔滨市政府31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稳定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制定了应对措施。  出台六项新政稳定就业  扩大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将就…

 

 哈尔滨市政府31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稳定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制定了应对措施。

  出台六项新政稳定就业

  扩大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范围扩大到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和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等10类人员。

  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并扩大发放范围——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扩大到所有创业人员,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3万元提高至5万元。

  失业人员创业成功保险金一次全支付——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政府增加购买公益性岗位数量——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发展劳务型服务企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

  企业裁员20人须报批——实行企业集中裁员报告制度,用人单位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要制订裁减人员方案,报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首次成立农民工就业援助中心——为农民工尤其是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困难救助和司法援助等免费公共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困难企业减负

  哈市规定,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暂时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今年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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