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3部法规4月1日开始实施(全文)

  发布时间:2009/4/1 16:25:34 点击数:
导读:中国法院网讯2009年4月1日,共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部,地方级法规2部。国家级的规章如下:发布单位名称文号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修订)公安部令第105号地方级的法规、规章…

中国法院网讯     2009年4月1日,共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部,地方级法规2部。 

国家级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修订)公安部令第105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北京市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上一篇: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有了上限 新规定今起实施 下一篇:广东人大立法工作今年拟定六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