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旅行社条例》公布

  发布时间:2009/2/27 15:38:58 点击数:
导读:5月1日起施行,擅改行程可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旅行社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旅行社条例》对原《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
5月1日起施行,擅改行程可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旅行社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旅行社条例》对原《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改,进一步降低了旅游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了旅行社的经营负担,同时加大了对旅行社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旅游者创造“开开心心旅游、明明白白消费”的法制环境。

  针对一些旅行社以低报价招徕旅游者参团后,又通过改变行程、新增有偿服务等方式向旅游者加收费用等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严格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游览项目及时间、购物次数和场所名称等相关细节。

  同时,条例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旅行社,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改变合同约定行程的旅行社,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导游、领队人员也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记者 黄庆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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