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快讯:(中国之声记者冯悦 张华杰)今天(2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加强了对食品广告的管理。草案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同题报道:
食品安全法草案拟确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
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机构、行业协会、消协不得做食品广告
食品安全法草案将严格监管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法草案拟授权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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