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将出台农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09/4/28 12:20:39 点击数:
导读: ■苏州市召开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当前要尽快出台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住房、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农民向市民转换等方面政策意见  本报讯(记者王芬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

  ■苏州市召开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

   ■当前要尽快出台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住房、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农民向市民转换等方面政策意见

  本报讯(记者 王芬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是苏州目前最大的改革任务,城乡统筹发展也已成为苏州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特征。但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固定的模式,苏州的改革如何推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昨天,我市召开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全市大胆谋划、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

  目前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全市各地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制度等方面正加大创新力度,加强资源、资产、资本运作。吴江市每镇建立了市场运作主体,相城区成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吴中区以抓开发区建设的力度推进沿太湖5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常熟投9亿元实施昆承湖生态修复工程,张家港永联村投10亿元建设钢村嘉园。昆山花桥镇大胆试、大胆闯,率先取得了“双置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以农村宅基地包括住宅使用权置换城镇住房和商业用房收益权)的突破性进展。吴中区木渎镇按照规划、资源、资金、招商、宣传、管理等“六大统筹”,打破地域限制促发展,全镇村均收入超过1000万元。

  同时,全市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加快形成规划一体化、农民持续长效增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一体化行政管理等相关体制机制。去年,全市支农投入达38.6亿元,比上年增长29.5%,进一步完善了支农惠农政策体系。

  会议指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交给苏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苏州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特征,也是当前保增长、促转型、谋发展的实际行动,各地要先行先试、敢于突破和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包括强化先行先试的改革理念;加大创新力度,寻求政策制度的更大突破;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注重生态功能,转变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式;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发展等。当前要着力在户籍、农村土地使用、农村金融服务、城乡社会保障等制度上谋求新的更大突破,尽快出台农民宅基地置换城镇商品住房、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农民向市民转换等方面的政策意见。

  目前,我市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生产性、工资性、政策性和财产性收入。会议要求,在当前形势下,要继续实行就业、创业、产业、物业并举的同时,充分挖掘财产性收入的增收潜能,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的生态功能,体现江南水乡田园风光特色,推动苏州农业在组织方式、形态布局、综合效益等方面实现新跨越。要合理配置城乡公共资源,统筹城乡服务管理,加快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

  会上,各市、区作了交流发言。市领导徐建明、程惠明、周玉龙、葛维玲,以及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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