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盈科律师获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导师”称号

  发布时间:2012/11/21 10:12:04 点击数:
导读:本所讯日前,清华大学法学院院务会议通过《清华大学法学院关于聘任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的规定》,并且公布了2012年度联合导师的统计情况,其中盈科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获得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

本所讯 日前,清华大学法学院院务会议通过《清华大学法学院关于聘任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的规定》,并且公布了2012年度联合导师的统计情况,其中盈科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获得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导师”称号,分别为北京的张力律师,广州分所的刘鹤伟律师以及上海分所的徐晓庆律师。

 

 

 

                                                           图为刘鹤伟律师的聘书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选聘要求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素养,包括但不限于公、检、法、律所人士,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至少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律所高级合伙人等资格或者其他民间机构同等地位;愿意并能够承担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指导、评阅、答辩等工作。联合导师由法学院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对于认证履行联合导师职责,积极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联合导师可以续聘。

盈科律师事务所与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内的多所高校的法学、商学院校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有多名律师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课堂讲授《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文书写作》等课程,并且担任联合导师,致力于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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