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数量今年明显下降

  发布时间:2007/9/1 20:08:58 点击数:
导读:死刑案件数量继去年成为近10年来的最低点后,今年上半年同比继续明显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日前说,十几年来,法院一直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数量持续保持下降趋势。2007年1月1日,死刑案件核…
 死刑案件数量继去年成为近10年来的最低点后,今年上半年同比继续明显降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日前说,十几年来,法院一直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数量持续保持下降趋势。2007年1月1日,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办案质量更加严格、适用死刑更加审慎、审判程序更加公正,基本在三个月内结案,案均复核时间60多天。

  姜兴长说,总体上说,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半年多来,运行平稳,出现了三方面变化:其一,死刑案件数量继续明显下降;其二,死刑案件的质量更加扎实可靠。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标准把握,对“可杀可不杀”的政策权衡,对“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判断,对诉讼程序的正当合法等,要求更加严格、标准更加统一、质量更有保障。从今年1月至7月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办结的死刑复核案件来看,不核准的比例较大;其三,死刑复核程序逐步规范和完善。刑法和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非常原则,只有几个条文,相关司法解释也很不完善。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死刑复核流程管理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复核案件实行了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为原则的新的裁判模式,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对复核的每一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都实行合议庭、审判长、副庭长、庭长乃至主管副院长层层把关。疑难、复杂案件,还要提交审委会审理决定。姜兴长说,不少案件需要下级法院甚至公诉、侦查机关补充相关材料,要求公安机关查证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这些措施的目的,是要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防止出现错案,做到“疑者不杀,杀者不疑”。

  据悉,为解决死刑案件审判和复核中遇到的问题,目前立法机关已经着手开展相关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调研和论证。姜兴长说,建立和完善有关证据规则势在必行,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物证据优先规则等。除此之外,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完善司法鉴定、举证质证、证人出庭作证、案件审限等制度,都显得更为紧迫。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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