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正常状态

  发布时间:2007/3/15 14:29:48 点击数:
导读: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起诉市、县两级政府的行政诉讼第一案陷入两难状态:胜诉无望,又不能撤诉。而令人奇怪的是,不能撤诉不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也不是当事人不愿撤诉,而是因为“省里、市里都很关注…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城关镇起诉市、县两级政府的行政诉讼第一案陷入两难状态:胜诉无望,又不能撤诉。而令人奇怪的是,不能撤诉不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也不是当事人不愿撤诉,而是因为“省里、市里都很关注这件事”,所以不能轻易做任何行动,只能等待上级的指示,或者法院的判决。(有关报道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9/20/content_5112751.htm)
  本案因其“以下告上”的特殊性而被称为我国行政诉讼第一案。从积极的层面讲,本案无疑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它冲破了“下级服从上级”的传统行政伦理,以法律手段解决下级与上级政府间的冲突,这标志着我们的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有了了不起的进步,也表现出该镇政府领导班子相当的政治勇气。如果因此受到上级的关注并做为

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典型成果予以肯定,实乃法治之大幸。
  但从报道的情况看,情况并非如此。先是省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此事,市委书记、市长专题汇报,接着市法制办还要向省里报送本案材料,而县长、副县长则忙着打电话向镇领导转达市领导对镇政府炒作本案的意见。镇领导如坐针毡,怕的是“官场的无形压力”。
  本是一件普通的土地确权案,事情的本身也并不复杂,无论官司谁输谁赢,在法制层面上都是一件平常事。只因原被告间的下上级关系而受到省市领导的如此关注,可见本案对领导者的震动着实不小。这至少表明了我们的政府部门的官员们对依法行事还很不习惯,特别是下级敢于向上级以法叫板,感到很不理解。从而也折射出我们的政府官员的行为习惯还远远没有法制化。
  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法办事,依法办事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行政,权力的行使,冲突或纠纷的解决,上下级关系的调整等都要依法处置。法律应当成为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则。尚如此,官员们就不会把依法办事有意见,就不会如此兴师动众,干预司法。如此看来,要真正实现法治,不仅要倡导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而且还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行政府法制,习惯依法行政,让依法办事成为常态,惟如此,中国的法治建设才会有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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