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猛增 广州筹建少年法院

  发布时间:2014/7/25 10:35:58 点击数:
导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猛增广州筹建少年法院  来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表明,鉴于广州日益严重的少年犯罪,作为最高院选定的设立少年法院首批试点城市,广州市目前正紧锣密鼓积极筹备建立广州市少年法院,其建立的机…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猛增 广州筹建少年法院     

    来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表明,鉴于广州日益严重的少年犯罪,作为最高院选定的设立少年法院首批试点城市,广州市目前正紧锣密鼓积极筹备建立广州市少年法院,其建立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重要环节已经基本就绪。据悉,广州市建立少年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广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大力支持;广东省高院则对此项工作提出过明确要求。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猛增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显示,广州市两级法院近年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1998年审判生效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有514人,2001年为935人,2004年则猛增到1584人。而2005年,1月至9月,审判生效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已经达到了1233人。而根据最高法院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4.18%,2005年7月,又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3.96%。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的这种排列在一段时间内是相当稳定的。


据记者从广州市法院部门获得的信息,在近些年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特点的同时,还具有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作案手段成人化、行为性质严重等特点。


尽管早在十多年前广州市两级法院就设立了少年法庭,但由于少年法庭只是作为法院一个内部组织的局限性,不足以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深入发展,迅猛的少年犯罪已使少年法庭不堪重负,成立少年法院已迫在眉睫。


少年法院受案范围有三类


据介绍,广州市少年法院的定位设想是作为广州集中管辖和审理未成年人各类案件的专门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同级。目前,广州市法院受理的各类未成年人案件约有2000多件(含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将上述案件集中在少年法院审理,可以减轻其他基层法院的审判压力。


设想的广州市少年法院的受案范围主要为三类案件:一是刑事案件,主要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二是民事案件,主要是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如变更监护人,追索抚养费、抚育费案件。此外,还有少量的一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医患纠纷案件和中小学校园伤害赔偿案件。三是行政案件,主要是未成年人不服治安处罚的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纠纷案件。广州市法院部门说,广州市少年法院相关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制度以及人员配置等各方面的工作已准备就绪。(记者刘旦实习生崔素华)


将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少年法院的创设将更深入地触动司法改革的脉搏,并将给司法制度带来深远的影响。它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我国是《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北京规则》)的参与制定国和缔约国。《北京规则》规定,成员国“应努力在每个国家司法管辖权范围内制定一套专门适用少年的法律、规则和规定,并建立授权实施少年司法的机构和机关。”同时,我国还先后参加签署了《利雅得准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儿童权利公约》。作为缔约国,我们应该遵守上述国际条约的规定,承担国际义务,尽快建立少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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