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4/7/25 10:34:03 点击数:
导读:(一)加强家庭管教功能。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主要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作为家长一定要作好子女的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子女的成长,做…

(一)加强家庭管教功能。  

    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主要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作为家长一定要作好子女的管理教育工作:一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子女的成长,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是要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要关心子女,尤其是对于外出务工的家长,尽量不要父母双双外出,如果确实必须,应经常联子女,加强与子女的沟通,在满足子女物质需要的同时,应重视他们的思想和精神需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进行管教。     

    (二)注重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三)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齐抓共管,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净化大文化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加大打击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侵蚀。二是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该取缔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处罚的要处罚,坚决避免不法网吧、游戏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同时,笔者还认为,应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使一些外出务工的家长能够早日回家务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四)构筑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 首先,应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班主任要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会,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要加强关心帮教“后进生”、“双差生”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 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在校青少年有安全感,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同时,我们认为,学校方面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在学校周围检查歌舞厅、电子游戏室、书籍和影碟出租室情况,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配合公安、文化部门进行查处。 最后,学校应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认为学校应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成立法制教育基地或类似组织,不定期邀请相关执法部门就案说法,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五)落实刑事政策,实行司法预防。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一是要探索庭审改革方式,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可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群团干部或其他从事未成年教育工作者介入庭审,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我院在审理王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件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共青团副书记王柳青同志参加庭审并对未成年犯进行了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上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在多适用非监禁刑的同时,也要注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可塑性。从我们审理的案件来看,大部分使用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能够改过自新,但有个别的仍我行我素,甚至在考验期又再次犯罪。三是应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对于少年犯,社区矫正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制度和帮教档案,对少年犯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笔者在此建议相关部门应重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充实他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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