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视频请点击
自首是刑事案件中出现最频繁也是最重要的情节之一。实践中自首的适用十分混乱。实践中最易引起争议的是传唤能否被认定为自首。口头传唤,当场发现犯罪事实的,一般不应被认定为自首,但未确定的,若主动交待如实供述,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书面传唤,当面递交的,一般不作为自首处理,邮寄递交的,主动到案的,一般应认定为自首。电话通知的是否能认定为传唤尚有争议,但实践中很多电话通知配合调查,一般应认定为自首。自首情节认定问题存在不公平现象。如实供述标准问题。认罪认罚与自首的问题。
周小羊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详细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