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2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 ∕ 年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782元 ∕ 年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5元 ∕ 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 年
摘自《2011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2年2月24日)
周小羊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详细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