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中心介绍
律师风采
刑辩视频说
业务范围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审判阶段
死刑复核阶段
代理申诉案件
其他刑事案件代理
新闻动态
专家团队
法律法规
团队动态
原创文章
联系方式
在线咨询
刑事辩护专栏
贪污贿赂
渎职犯罪
财产犯罪
涉税犯罪
暴力犯罪
涉黑犯罪
毒品犯罪
走私犯罪
刑事再审
死刑复核
您现在的位置:
扬子鳄刑辩
>>
法律顾问
>> > 正文
论隐名股东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3/2/26 17:00:51 点击数:
导读: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有隐名股东的现象,隐名股东参与着经济活动,但我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应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律的缺位,致使隐名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隐名股东又存在大量弊端,如…
摘要: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有隐名股东的现象,隐名股东参与着经济活动,但我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应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律的缺位,致使隐名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隐名股东又存在大量弊端,如规避法律、党政干部经商、犯罪分子洗钱等现象,对隐名股东是否应有法律规范,其法律特征、法律性质如何实践中应怎样做?非常值得我们思考,本文从以上出发点就有关隐名股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基本的分析。
?xml:namespace>
上一篇:
隐名股东的尴尬
下一篇:
“隐名股东”及其风险规避
相关文章
首席律师视频
选择我们的理由
周小羊律师团队介绍
盈科所简介
周小羊:失足妇女是恶性案件的主要被害人, 对主动报案人绝不宜再行政处罚
建议限制和规范“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的办案做法
上诉期内刑期届满,不宜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建议完善刑事案件一二审衔接期间 辩护人的阅卷权和会见权
目前单位犯罪认定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对认罪认罚制度的思考和意见
刑辩中心主任
周小羊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详细请点击进入》
最新推荐
涉案400多万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传播淫秽物品罪,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案,检察院不起诉
作为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一被告...
一审诈骗判实刑,二审改判实报实销
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撤案
组织传销活动罪案,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
800多万的职务侵占案件,一审判10年,二...
点击排行
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规定
幺宁:律师队伍不是“字纸篓”
原创 || “乡愿,德之贼也”——对么宁事...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人民武装警察法对武警参加处置暴乱骚乱等...
美国同性恋法:同性恋婚姻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涉...
司法部分别发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管理...